2014年3月21日 星期五

如果黑箱服貿是一段男女關係

警語:
1.  這是一個很18禁的故事,未成年或忍受不了血腥請勿觀看
2.  這是一個很色很服貿的故事,討厭特殊偏好千萬不要看


想當初我還年輕的時候,跟某個我覺得還不錯的男人認識一段時間,就上了床,然後當了男女朋友(沒看錯,先上床才確定是男女關係)

懷著初戀無限好,不不不,是有男人用無限好,反正就是有雞雞無限好的情況下,我張開大腿,開心的迎接了!有時沒感覺,還是開心的叫兩聲(沒辦法,對方愛聽咩…..)

後來,就跟對方住在一起了!一開始討論買什麼日用品,要睡哪一張床,從床的奇異世界到各大賣場,我們都去躺過了,最後他選了一張他很愛我也可以接受的床變成我們愛的睡床(灑花…..)

可是在這中間,我其實有件事一直很難說出口,那就是男人的雞雞跟我好像沒那麼合。一開始我覺得有愛無敵,這那算什麼!但是隨著年歲增長,吵架的次數多了(他有點大男人,很多事情都要我配合一下,從鞋子怎麼擺到內褲怎麼摺,都有意見,索性我放給他決定,反正有人動手作我就沒意見),我越來越覺得,雞雞合不合(性器合不合)好像比重越來越重。

於是,我開始跟姐妹們詢問私事,也試用了人工雞雞,我發現,我真的跟他性器不合(),也越來越不想跟著他的規定走,有時下班好累,隨意脫個鞋都要被念,我就會升火……於是,我跟他提了分手,他不肯,我只好說:「好吧,我回家住一陣子,我們都冷靜一下。」

就在我回家住第三天下班,我爹娘跟男人坐在客廳等我,三人好開心,一開門我馬上想溜,卻只好硬著頭皮進去。

我媽說男人是來提親,她答應了!我爸酒喝得臉紅紅,超開心的樣子。

我大叫:「誰叫妳答應的,我又沒有說我要跟他結婚,而且我跟他分手了!」

「我不准妳跟他分手,都跟人家睡那麼久,出去還有誰要妳...」

「誰說睡了就要嫁,不好用不能退嗎?」

「不行,這樣傳出去多難聽...你這個女孩子一點貞操觀念都沒有,要留一點給人家探聽。」

我爹娘強力要我結婚,如果在古代,我一定是被五花大綁到男人家。幸好是在現代,我還可以繼續找别的我更合的男人在一起,喜歡的話,多找幾個也是可以的...


WTO就是我的成人欲望,時間到了就是會想找雞雞用,ECFA就是我相中的男人,兩岸服貿就是我倆要一起發展的未來,爹娘因為我睡了人家要我負責到底就跟黑箱過服貿一樣....

男人處久了發現不合用我都可以換了!結婚也可以先簽了一個我滿意你滿意的離婚協議書再結了!又不是我跟你上過一次床就要接下來都同意一直跟你上床了,你可以讓我再張開腿,但理由絕不是我開過腿就要一直開開。

那我會不會回頭再跟同一個男人在一起,再發展呢?當然是有機會的呀!不過我敢肯定前提一定是他不要再規定我鞋子怎麼放,而是要讓我有怎麼擺放我鞋子的自由,當然,我也會提出我可以配合的程度,找個我們都可以接受的方式來解決;然後,一定要提出解決性器不合的替代方案。

服貿就像一段男女關係,一段可以長期發展下去的關係,絕對是經過充份溝通過的成果,男女雙方在各自本位主義中,各自放棄一點東西換來更近的距離,若是男女地位在一段感情中十分不對等,便是怨偶多佳偶少...

今天,我反的不是服貿,而是這個版本的服貿;反的是不能讓我心甘情願張開雙腿的服貿。這種不照遊戲規則走的代議制度,就好像你在愛情裡沒底限一樣,碰到在愛裡沒底限的人我們會背後說她/他傻、笨,希望他們趕快走出去,有更好的感情生活,那為何碰到服貿通過的過程沒底限,條約內容沒底限...就一定要腿開開呢?

兩性專家、老師,都告訴我們說,如果你覺得不舒服,你可以說不要,就算那人是你的老公也一樣。那服貿的闖關方式、服貿的內容,讓我不舒服,我勇敢的說不,你卻要說:「女孩就該從一而終。」


是的,我覺得馬英九現在說的國際誠信,就像是跟一個被家暴的女人說「你要從一而終」一樣。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